關于開展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員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特派員工作重要指示,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2021年我廳將繼續選派科技特派員開展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和科技服務,助力鄉村振興。在前期征集縣(市、區)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主導和特色農業產業科技服務需求的基礎上(需求榜單表另行印發),現開展2021年省級科技特派員申報與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對象
省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業、事業單位等從事農業農村科技工作、有意愿加入科技特派員隊伍的科技人員。2019-2020年績效評價結果“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員,不作為2021年科技特派員申報推薦對象。
上年度已為省級科技特派員的,需再次申報推薦,才能繼續作為2021年省級科技特派員確認對象。
二、申報推薦條件
1.從事熱愛農業農村科技工作,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1961年7月后出生)。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自愿加入農業科技特派員隊伍,自覺服從科技管理部門和派出單位的工作管理,無不良記錄。
2.綜合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知識傳授、信息傳播和綜合協調能力,能夠運用多種手段、途徑傳播和推廣新技術,宣講科技和農業新政策。
3.原則上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學歷,從事農業科技工作3年以上。
三、創新創業和科技服務方式
每位科技人員限以下兩種方式中的一種申請推薦??萍继嘏蓡T在對接開展創新創業和科技服務過程中,除按需選派定向科技服務外,也可以自愿揭榜形式,對其他需求對象的科技需求進行揭榜服務。
(一)個人科技特派員
根據一般需求榜單表,以個人身份與需求對象對接簽訂協議,以“1人+1(或幾)需求主體”模式,開展創新創業或科技服務。
(二)科技特派團
根據重點需求榜單表,在團隊負責人的組織協調下,以團隊與某一縣域某一主導特色產業的需求對象對接簽訂協議,以“一縣一產業一團”模式,開展創新創業或科技服務。
1.科技人員可根據自愿和互相選擇原則,跨單位、跨學科自愿組建團隊。團隊設負責人1名,可由團隊成員商定,原則上須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團隊人員原則上不超過7人(含團隊負責人)。
2.團隊成員的專業技術領域,原則上需涵蓋需求對象所需的技術需求領域。
3.每位科技人員申請加入的團隊不超過3個。
4.每個團隊服務縣(市、區)產業,原則上不超過2個。
四、申報推薦程序
(一)科技人員自愿申請和所在單位同意
1.符合申報條件、有意愿成為個人科技特派員的科技人員,根據一般需求榜單表,結合本人工作情況及擅長開展科技服務的領域,填寫《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員意向表》(見附件1),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重點審核申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報至意向服務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符合申報條件、有意愿組建科技特派團的,根據重點需求榜單表,由團隊成員填寫《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員意向表》(見附件1),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重點審核申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報至團隊負責人;再由團隊負責人填寫《2021年江西省農業科技特派團意向表》(見附件2),經團隊負責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重點審核團隊負責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報至意向服務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二)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審核推薦
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重點結合科技服務需求榜單表,對科技特派員(團)意向表進行審核,推薦服務本縣(市、區)的科技特派員(團);對申報但未能對接上需求對象的科技特派員(團)一并匯總,形成個人科技特派員匯總表(見附件3)和科技特派團匯總表(見附件4),報至所在設區市科技局。其中,重點需求榜單表中的每個縣(市、區)產業,限推薦1個科技特派團。
(三)設區市科技局審核匯總推薦
各設區市科技局對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填報的個人科技特派員和科技特派團進行審核匯總,對有意愿成為科技特派員但未能對接上需求對象的、有意愿成為科技特派團成員但未能對接上團隊等情況,進行適當協調調劑,形成設區市個人科技特派員匯總表(見附件3)和科技特派團匯總表(見附件4),推薦報至省科技廳。
(四)省科技廳確認
省科技廳按照精準對接、雙向選擇原則,對各設區市填報的個人科技特派員和科技特派團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對有意愿成為科技特派員但未能對接上需求對象的、有意愿成為科技特派團成員但未能對接上團隊等情況,進行適當調劑,提出2021年省級科技特派員確認名單。
未能確認為2021年省級科技特派員的,將作為科技特派員備選人員,納入科技特派員備選庫。省科技廳后期將繼續組織市縣科技管理部門征集更新科技需求,開展對接科技服務。
五、有關事項
(一)時間要求
1.3月20日前,意向科技人員填寫《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員意向表》(見附件1),意向科技特派團填寫《2021年江西省農業科技特派團意向表》(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報送至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3月30日前,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完成個人科技特派員匯總表(見附件3)和科技特派團匯總表(見附件4),蓋章報送設區市科技局。
3.4月10日前,各設區市科技局審核匯總個人科技特派員匯總表(見附件3)和科技特派團匯總表(見附件4),蓋章報送省科技廳。
(二)工作要求
1.請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型企業和事業單位等及時做好本單位農業科技人員申報科技特派員的組織動員工作,農業科技人員及時與縣(市、區)需求對象對接,按時填報審核報送意向表。
2.請各市、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及時組織本地需求對象與科技人員對接,認真審核匯總意向表,并適當做好科技人員與需求對象對接調劑工作,按時報送個人科技特派員匯總表和科技特派團匯總表。
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農村處 謝陽志 0791-86253830
南昌市科技局 胡卓暉 0791-83884246
九江市科技局 梅彬彬 0792-8230820
景德鎮市科技局 程璐瑤 0798-2182015
萍鄉市科技局 彭淑英 0799-6832137
新余市科技局 崔學斌 0790-6447076
上饒市科技局 陳養基 0793-8200916
鷹潭市科技局 劉兵生 0701-6224530
吉安市科技局 嚴 強 0796-8225273
贛州市科技局 王彥超 0797-8991577
撫州市科技局 章 偉 0794-8210306
宜春市科技局 席娟華 0795-3222801
附件:
5. 2021年江西省科技服務需求榜單表及縣(市、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科技特派員工作聯系方式
江西省科技廳
2021年3月10日